临港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临港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港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515-163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2017-452) 3、预算编号:01-17Z0115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课题成果送审稿,评审后15日内完成最终成果。 7、采购预算金额:300000(国库资金:3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15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22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05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05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会议室(具体见当天会务安排)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会议室(具体见当天会务安排)。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