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及成果质量检查验收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16 09: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及成果质量检查验收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及成果质量检查验收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70081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及成果质量检查验收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及成果质量检查验收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价: 6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与投标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参与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不动产测绘)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特别说明:2016年参与大同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外业测量中标3个单位(均为甲级资质)不得参与本项目标段投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及成果质量检查验收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则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及成果质量检查验收采购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及成果质量检查验收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523日0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7523日0时0 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6363998唐彦芳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唐彦芳     联系电话: 0459-6363998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 6,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651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开标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唐彦芳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363998

采购单位: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区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长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6165228

邮    编:163311

日期:2017515

 

 

 

 

项目需求

     一、工作任务及标段划分

(1)工作任务

     依据《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等相关标准,对大庆市大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和成果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二) 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部分工作。

第一部分:大庆市大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

第二部分:大庆市大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质量检查验收。

二、工作范围

    在大庆市大同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和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工作,面积约120万亩。

3、工作内容

(1)    第一部分:大庆市大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

1、应用国家下发的质量检查软件对乡镇确权登记数据库质量进行检查。

2、组织作业单位进行乡镇数据接边。

3、建立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标准数据库。

   (1)数据库内容主要包括:定位基础数据、境界与管辖区域数据、承包地块数据、基本农田数据、栅格数据、权属数据及其他地物数据等。

   (2)数据分层。按照标准进行定位分类、图层中文名称、图层名称、几何特征、要素代码、约束条件等要素分层。

4、建立数据字典。

整理区级数据库数据字典表,数据库中全部枚举属性值均应符合数据字典要求。

5、数据分层入库

按照数据库内容及数据分层结构,分乡镇将乡镇数据库中的矢量数据层与权属数据分层导入区级数据库对应的图层中,各数据层的属性字段自动进行匹配。

6、乡镇数据库整合

乡镇数据分层入库后,通过接边融合处理及空间属性赋值、程序计算等GIS软件功能,完成区级确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

   (1)界址点、线数据整合。

对乡镇行政区界线上重叠的界址点、线处理,去除冗余数据,保证拓扑一致性,并重新填写界址点、界址线的属性信息,包括界址线起止点号及座落位置编号、界址线长度计算、编排界址点序号、生成界址标识表等。

   (2)乡镇行政区界线两侧承包地块四至完善

对合并后的区级数据库进行图形拓扑校验,对影响确权面积的图形拓扑错误,需返回乡镇行政单位确认修改,矢量数据没有问题后完善乡镇行政界线处承包地块四至等属性数据。

(3)区级数据库属性整合

对合并后的区级数据库进行属性提取与整合,完善权属信息,重新编排矢量数据标识码,确保确权数据的一致性。

7、区级数据库质量检查

对入库后数据进行质量检查,保证区级数据库通过国家质检软件检查,确保区级数据库与市、省级数据库顺利汇交。

8、数据成果汇总

整理组织区级数据库成果,重新汇总各类数据表格,并与乡镇确权数据面积进行对比分析,保证各级确权登记数据的一致性。

    (二) 第二部分:大庆市大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质量检查验收。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体完成情况,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体完成情况检查表》。

2、工作保障落实情况,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表》。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成情况,填写《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面积精度检查表》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界址点精度检查表》等。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填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5、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包括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归档完成情况。主要检查确权登记档案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否收集齐全、规范管理、及时归档、安全保管等。

     四、提交成果

(一)第一部分:

1、大庆市大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设计方案;

2、大庆市大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技术总结报告;

3、大庆市大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整合建库数据库成果。

(二)第二部分:

    1、大庆市大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技术方案;

2、大庆市大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3、大庆市大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特别说明:2016年参与大同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外业测量中标3个单位(均为甲级资质)不得参与本项目标段投标。

(二)工期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三)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中标通知书、验收结算书、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等采购资料结算)。通过省农委和市农委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价款。

(四)质保期

通过省农委验收合格后2年。

    (五)投标的限制和评标方法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

(六)供应商编写方案

供应商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技术方案作为评标依据,不提供废标。

 

 

1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