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大数据综合管理与融合分析系统—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数据综合管理与融合分析系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数据综合管理与融合分析系统—监理
项目编号:DH-2017-M0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朝霞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联系方式:贾工 010-698425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朝霞 电 话:010-64956207-8003;传 真:010-64956207-80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17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用途:公共服务
采购数量:1项
采购内容:大数据综合管理与融合分析系统的监理。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数据应用支撑平台、区共享交换平台升级、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 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7.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财库[2016]125号),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 投标人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范围)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被授权人由社保中心出具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1709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