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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交警大队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改造及新增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15 08: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兰陵县交警大队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改造及新增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

地址:兰陵县兰陵路东段与文峰路交汇

联系电话:0539-5536299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容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陵县文峰路中段路西123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8753926271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z2017008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兰陵县交警大队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改造及新增项目

项目编号:CSZFCG-2017-118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

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改造及新增,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安防一级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且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

1、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窗口

2、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9日(工作日09:00-16:30)

3、方式: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售价:¥300元/份。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安防一级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需明细到个人(2016全年度)等相关材料;

(4)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二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兰陵县交警大队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改造及新增项目报名资料(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字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2017年6月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8753926271

十一、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1、投标人须以电汇(公对公)的方式向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报价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登记号(17CG0118)及项目简称,开标时持加盖公章的汇款底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2、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账号:818880101421000417

3、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5530290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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