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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彭泽县龙城公园人防防护设备工程采购项目(采购编号:DHJS2017-PZ004)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14 11: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彭泽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彭泽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彭购2017F000073号文批复,对彭泽县龙城公园人防防护设备工程采购项目(采购编号:DHJS2017-PZ00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
数量
(人民币)
技术要求
1
彭购
2017F000073
彭泽县龙城公园人防防护设备工程采购项目
1
560000.00
详见竞谈文件
二、 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新证);
3、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资格认定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副本;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纳税单据和三个月缴纳社保单据);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法人代表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则提供法人证书);
7、本招标项目中的货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原件备查)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2、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有材料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四、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2017515---20175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 1730(节假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本,文件售出后恕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5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泽县人民政府大楼西附楼三楼317标厅);
七、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八、购买了竞谈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竞谈保证金须于201751917: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帐户;
开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东门分理处
账号: 14347301040004636
(注:竞谈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注明XX公司,XX项目保证金”,汇款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采购人:彭泽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3479891005
电子邮箱:13472603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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