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脊镇生活垃圾片区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艺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龙胜各族自治县兴龙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脊镇生活垃圾片区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脊镇生活垃圾片区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艺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JH2017-D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7510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兴龙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龙胜县
联系方式:杨工0773-75103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文婷0773-282919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西凤路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生活垃圾片区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艺设备 | 1 | 项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内容的投标人;3.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竞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桂林市西凤路4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符合本公告第六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开标室(桂林市西凤路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