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夏港街机关食堂、综治维稳中心食堂肉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09 15: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夏港街机关食堂、综治维稳中心食堂肉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2-201704-10127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夏港街机关食堂、综治维稳中心食堂肉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000               

四、采购数量:一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片区

采购内容/用途

1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肉菜及副食品配送服务

2

广州黄埔区夏港街道综合执法大楼

备注: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监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内需要取得许可方能经营的货品;

5.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带原件备查)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许可(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内需要取得许可方能经营的货品;(带原件备查)

4.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对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5月10日 至 2017年5月3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601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0601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5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5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东园三街一号
联系人:区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3327
传真:020-82113327邮编:51073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联系人:魏凌锋联系电话:020-87554238
传真:020-87554028邮编:51064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区小姐 联系电话:020-82113327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潘先生、魏先生联系电话:020-8755423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