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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工程所需电力电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09 15: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工程所需电力电缆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工程所需电力电缆

项目编号:FJYZ-HW170119369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60210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海沧佳福花园一期

联系方式:汪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0592-6021027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15KV电力电缆(10KV进线部分)

YJV22-8.7/15-3×400

1490米

2

15KV电力电缆(10KV进线部分)

YJV22-8.7/15-3×120

600米

3

15KV电力电缆(10KV进线部分)

YJV22-8.7/15-3×95

181米

4

低压电缆(初中总配部分)

ZR-YJV22-0.6/1-5×50

40米

5

低压电缆(高中分配部分)

ZR-YJV22-0.6/1-5×50

40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与招标文件第二章中“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的提交”第18.3.2点中★号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套(单独装订成册))(一正两副)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谈判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谈判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按现行新政执行(如营改增政策等)】,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一) 通用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同类有效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检验类别:型式试验,相同电压等级、相同结构产品的形式试验报告可以大截面产品代替小截面产品)等相应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相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类标包的投标; 4、★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不属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授标的企业(提供书面说明函)。 (二)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7.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5:45 至 2017年05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霞阳南路9号新阳大厦1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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