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川江水利枢纽淹没公路复建工程路面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川江水利枢纽淹没公路复建工程路面大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川江水利枢纽淹没公路复建工程路面大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DCZB2016-GL-0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微微
项目联系电话:0773-75958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雉山路70号
联系方式:阳燕红 0773-38169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微微 0773-7595810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路36号橡胶大厦一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川江水利枢纽淹没公路复建工程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已由兴交发{2016}21号文批复,同意该项目进行路面大修。招标人为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并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川江水利枢纽淹没公路复建工程路面大修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DCZB2016-GL-059
2.3工程总预算:约420万
2.4项目概况:路线全长18.212公里,公路路面大修。
2.5招标的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工程等。
2.6本招标路段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必须在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信息采集。
3.2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5公里以上的三级(含三级)以上公路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5月 4日至2017 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桂林市七星路36号橡胶大厦一楼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6年10月-2017年4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须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实后的2016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表及投标单位法人与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签署的不出资、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须在报名时间段开具、企业2014年以来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5公里以上的三级(含三级)或以上公路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至少一份,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明等)。(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提供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4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桂林市七星路36号橡胶大厦一楼广西鼎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现金或电汇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5月24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普陀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35202050701946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ljtj.gov.cn(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地: | 桂林市象山区雉山路70号 | 地 址: | 桂林市七星路36号橡胶大厦一楼 |
邮 编: | 541002 | 邮 编: | 541004 |
联系人: | 阳燕红、李梦婕 | 联系人: | 唐微微 |
电 话: | 0773-3816933 | 电 话: | 0773-7595810 |
2017年5月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必须在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信息采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4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