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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土地收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03 08: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土地收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土地收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17HYZX0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菲

项目联系电话:0431-821586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金港大街与丹霞山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徐菲;0431-821586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明;1864307762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土地收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计收储土地面积195.8633公顷,其中农业用地面积177.4434公顷,建设用地收储土地面积16.901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1.5189公顷,可出让商业用地约106.3296公顷。项目土地收储的同时,进行土地整理及场地平整工程的建设。

2.3招标范围:确定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土地收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2.4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市区内,地理坐标在东经44°06′—125°84′,北纬43°98′—125°64′之间,分布在城区东北部,九台区西营城街道榛楷泡村、榆树岗村、董家村,龙嘉镇二道村、四家子村行政区划内。

2.5 项目合作期限:10年(其中项目完成土地收储、土地整理等工作的建设期为3年。)

2.6管理费(合理利润率):管理费以分摊到每年的建设成本现值和经营成本为计算基础,最高不超过4%。

2.7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9408万元,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长春新区财政按照约定年限分年度考核后支付购买服务费;项目建设由承接主体自筹资金。

2.8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3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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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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