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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办案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7-05-03 08: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办案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DL-JL17-C0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办案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已由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X[20170223]-0228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森林公安局,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办案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HBDL-JL17-C0007
3.招标范围: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办案业务技术用房改造(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1658
5.计划工期:120天。
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钢结构承包壹级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项目负责人要求
7.1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7.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3日至2017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 :00时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外埠企业提供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图纸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52410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森林公安局
    址: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1658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话:1804319606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0431-8109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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