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福清市龙田镇镇区环卫保洁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清市龙田镇镇区环卫保洁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清市龙田镇镇区环卫保洁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BYZ2017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林海清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2060/879583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91857710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海清、 郑韶钦 0591-87872110-8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福清市龙田镇镇区环卫保洁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 | 其他服务 | 环卫保洁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 059185771013 |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保洁类服务);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 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原件; ③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提供2015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④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一年度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 ⑤投标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二、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3)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公告等)。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12:45 至 2017年05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左海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3-111401040000800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7-5-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