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2017年海关总署办公楼制冷机组(重新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海关总署办公楼制冷机组(重新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海关总署办公楼制冷机组(重新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7GK-A0302-D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4838 010-651951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联系方式:吕先生 解先生 010-65194838 010-6519516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项) | 工期要求 | 交货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海关总署办公楼制冷机组采购项目 | 1 |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注: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6、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7、投标人其他条件:(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所投冷水机组应选用“约克、特灵、开利、顿汗布什”等同档次品牌产品,配套控制系统(含变频器)应选用“江森、霍尼韦尔、ABB、西门子”等同档次品牌产品;(4)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须提供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11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default.aspx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