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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大练乡人民政府大练乡小练岛生活垃圾焚烧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01 17: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县大练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练乡小练岛生活垃圾焚烧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练乡小练岛生活垃圾焚烧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LQ20175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郑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991、0591-630379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县大练乡人民政府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联系方式:倪先生13375987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0591-630379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1

大练乡小练岛生活垃圾焚烧炉

1台

焚化物热值:混合热值约4500Kcal/Kg以下等,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平潭县大练乡人民政府

倪先生13375987888

平潭综合实验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有效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可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官方网站公告等);3、投标人需书面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信息记录打印件或网络截图并注明下载网址; 4、投标人生产、经销招标公告所述的货物必须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5.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条款释义及其他具体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说明中“3.合格的投标人”及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告厅(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须持以下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40202320960005829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118号;

3、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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