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凤凰城滨河休闲旅游区配套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号: LJZCZ2017-64号
项目名称: 利津县凤凰城滨河休闲旅游区配套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单位:利津县旅游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赵局长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46-568517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46-8010666、8333337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旅游局
项目名称:利津县凤凰城滨河休闲旅游区配套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利津县凤凰城滨河休闲旅游区内
工程规模:黄河滩区毕家庄至綦家嘴道路新建工程,路长2000米,宽4米,柏油路,两侧路肩各1米;黄河大堤东关南入口道路两侧15米,绿化土填平,绿化苗木种植,坡道加宽2米。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质量要求为合格。
施工计划投资433.7万,监理计划投资14.7万。
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100%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园林绿化;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三路与大渡河路路口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施工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带有该资质证书的二维码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报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拟投标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报名监理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拟投标项目总监及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1、经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企业报名资格。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
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6年7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 、监督机构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46-56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