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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02 08: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5/20 公告号:利建招公字【2017】36号   LJZCZ2017- 67号

项目名称: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1300万元   工程造价:1122.5万元

计划文号:利发改【2017】39号  

建设单位: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46-6085107

招标单位: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

招标单位联系人:李主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46-608510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46-83299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

项目名称: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工程地点: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内

工程规模:该工程建筑面积4410平方米,主体四层,局部五层,一层为办公室,二、三、四、五层为功能室。施工计划投资约1122.5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33.4万元。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施工计划投资约1122.5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

标段内容: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施工

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施工总承包

利津县汀罗镇第二中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监理

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监理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参与本项目监理招标的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并持网上报名凭证,请于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曹州路赛拉维广场7#楼西五层招标部)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施工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显示二维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原件(利津县以外企业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网上报名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监理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网上报名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项目总监及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利津县外企业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时,须携带前来盖章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1)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2)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21236   568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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