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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PM2.5源解析业务化样品检测分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27 11: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 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业务化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4-10069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业务化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9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PM2.5源解析业务化样品检测服务

1

69万元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服务期限:见用户需求书

3、项目类型:服务类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服务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五)《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附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4月28日 至 2017年05月1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9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70519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地址:广州市吉祥路95号
联系人:梁国龙联系电话:020-83203085
传真:020-83203085邮编:5106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62313760
传真:020-62313719邮编:5106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3203085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章小姐联系电话:020-62313760-80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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