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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福建省总队直属支队连江营区副食品定点配送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27 08: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警福建省总队直属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福建省总队直属支队连江营区副食品定点配送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福建省总队直属支队连江营区副食品定点配送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JJF20170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福建省总队直属支队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张助理0591-63332032转军需股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马0591-8758039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武警福建省总队直属支队连江营区副食品定点配送招标,供货期限:1年,采购范围及具体要求:副食品、生活用品、日杂(除危险品及对监管安全存在隐患的商品),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的生产商或供货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和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8、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5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 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9、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10、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原件与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文件须胶装成册,成为无破坏不可拆分的一体,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件。)注: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7日 08:00 至 2017年05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服务费及购买标书汇入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

账    号:117090100100030790

传   真:0591-87582611          

电子信箱:fjjf10@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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