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信息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信息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信息化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BJZWJ-ZFCG-170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铭
项目联系电话: 010-599066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紫芳路18号
联系方式:吴铭 010-599066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晶
代理机构地址: 1501136194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信息化改造项目
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及要求:
名称 | 数量 | 工期要求 | 工程地点 | 预算控制价 |
高清投影机 | 1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 北京市丰台区紫芳路18号 | 2180955.08元人民币 |
投影机机座 | 1 | |||
300寸投影幕 | 1 | |||
43寸液晶电视 | 3 | |||
混合矩阵 | 1 | |||
......详见货物清单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3) 投标人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和系统集成二级资质。(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8.0955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4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2号5层522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2号五层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