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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污水处理设备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24 17: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大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设备大修项目。

2.2 招标编号:洛吉采代[2017]8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金额:约57万元。

2.5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6 质保期:3年。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9 招标内容:污水处理设备大修(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3.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01月以来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明细

3.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 须提供近3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2014年0424日至20170424日)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424日至201704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

   4.2.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明细和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失信查询。

以上证件4.2.1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300/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0516日上午09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址:洛阳市吉利区城建路

    联 系 人:权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997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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