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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集美新城厦锦线等缆化工程(二期)所需火灾报警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24 17: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集美新城厦锦线等缆化工程(二期)所需火灾报警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集美新城厦锦线等缆化工程(二期)所需火灾报警系统

项目编号:FJYZ-HW170406789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60210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

联系方式:小曾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6021011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火灾报警系统,1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已执行三证合一,按新政策执行。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授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 ★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半年或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投标人应具备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维护、升级等能力并具备协助招标人进行系统组网和接口协议的开发能力;应提供合作开发项目的接口软件和技术支持,并保证合作开发项目的成功(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5) ★投标商应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型工程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及运行指导的经验和业绩。投标书中应包括投标商过去的经验和业绩,已竣工工程的名称、厂址、投产年月、联系人等,以及已投入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性能指标,包括可靠性及可用率等。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类标包的投标; 7) ★至投标截止前,不属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授标的企业(提供书面承诺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6.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4日 17:35 至 2017年05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即日起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至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在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厅7(C406)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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