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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18 15: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

项目编号:闽咨招[2017]4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剑志、郑文华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6号

联系方式:江先生0591-839997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剑志、郑文华0591-8767786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且技术实力强、治理经验丰富、运营管理水平高、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3.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至少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至少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3.2.3 投标人须具备的投融资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项投资规模不小于5000万元的城市水环境治理(含城市水务或黑臭水体治理)方面的投融资业绩。(业绩投资额认定以签约合同为准。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主办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3.2.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须提供。)3.2.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叁 家。且联合体成员仅限设计、施工、投资运营管理类的企业,联合体主办方在今后的项目公司中必须控股,金融机构不允许参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3.2.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3.2.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6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8日 09:30 至 2017年04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须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只需由联合体主办方提出申请。 4.3提交了正式《投标申请》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1)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 (2)投标人须提供关于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文件(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原件; (3)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5)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应符合本章第3.2.1项、第3.2.2项内容; (6)投标申请人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应符合本章3.2.3项内容; (7)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4.4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闽咨招[2017]42号

1. 招标条件 

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已经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根据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二十二)号精神,同意本项目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对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合作。本项目现已具备PPP模式招标条件。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同意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

2.2项目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区域内。

2.3项目建设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君竹明渠和君西支渠两部分的黑臭治理及君竹村内涝治理:①君竹明渠。为君竹游泳池至经一路闸门河道,全长1165m,宽约8-22m,平均水深约为4m。②君西支渠。为截污泵站至与君竹明渠交汇处闸,全长约500m,宽约8m,平均水深约为4m。③内涝治理。君竹村内涝整治范围为君竹村行政区域范围,重点考虑易涝区域。

本项目匡算建设投资额约10262.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525.72万元(含设备费),工程其他费用约976.22万元,基本预备费760.16万元,不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费用和资金筹措费用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沿河截污及初雨截流系统、离线河水处理装置、清淤和底泥处置措施、景观园林、雨洪调蓄系统、生态系统恢复工程、生态补水措施、信息化管理平台等。具体工程建设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金额以马尾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出具的项目结算价为准。

2.4招标内容和范围:

2.4.1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

2.4.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项下的投融资、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建设、设备采购、竣工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和运营维护管理及合作期满移交等。 

2.5项目运作模式:

(1)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授权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权授权主体,授权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以约定中标社会资本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股权比例等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等事项。

(2)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的约定,由项目实施机构、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签署《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

(3)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合作权,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融、建设、运营、收取投资回报及移交,并承担各自风险。

(4)根据上述三份协议约定,由项目公司分别与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企业签订该项目的《设计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等有关合同并开展项目的建设。

2.6特许经营期: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且技术实力强、治理经验丰富、运营管理水平高、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至少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至少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2.3 投标人须具备的投融资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项投资规模不小于5000万元的城市水环境治理(含城市水务或黑臭水体治理)方面的投融资业绩。(业绩投资额认定以签约合同为准。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主办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2.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须提供。)

3.2.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叁 家。且联合体成员仅限设计、施工、投资运营管理类的企业,联合体主办方在今后的项目公司中必须控股,金融机构不允许参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2.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3.2.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418日至201742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须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只需由联合体主办方提出申请。

4.3提交了正式《投标申请》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1. 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
  2. 投标人须提供关于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文件(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原件;

(3)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5)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应符合本章第3.2.1项、第3.2.2项内容;

(6)投标申请人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应符合本章3.2.3项内容;

(7)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4.4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5129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6号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99975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联 系 人:刘剑志、郑文华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传  真:0591-87677861  

网  址:http://www.fecc.cc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7345 7101 8260 0021 878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单位: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8日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42号

项目名称: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

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马尾君竹河综合治理和运营维护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具有投资意向,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7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只需由联合体主办方提出申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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