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城区第二小学校园文化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18 08: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8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大厂县城区第二小学校园文化提升改造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43600530002
项目联系人:王亮
项目联系电话:0316-5550107
采购人:大厂县二小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康安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930366
代理机构:廊坊建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幸福大厦9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550107
预算金额:1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4月2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4-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4-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违规信用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投标人报名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是法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存原件),复印件三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不予报名。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采购数量:一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大厂县城区第二小学校园文化提升改造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43600530002
项目联系人:王亮
项目联系电话:0316-5550107
采购人:大厂县二小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康安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930366
代理机构:廊坊建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幸福大厦9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550107
预算金额:1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4月2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4-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4-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违规信用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投标人报名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是法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存原件),复印件三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不予报名。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采购数量:一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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