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视频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公安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家庄市公安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视频联网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视频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YZB-2017-S5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义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508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公安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
地址:循环化工园区石炼路1号
联系方式:王晓杰 0311-851557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义 0311-80850863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标段:视频联网系统建设 最高限价:16566868.16元
二标段:线路租赁、设备托管 最高限价:1959048元
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河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备案等级为一级的安防备案证; 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乙级以上涉密资质; 5)投标人须提供关键设备(智慧监控摄像机、高清室外云台一体机、高清抓拍识别一体化单元、云存储设备)生产厂家加盖原厂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被授权人需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局出具的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高级项目经理资格;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函、资质证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二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本文件所要求的供货或服务等能力,具备在招标方项目现场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壹级备案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备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52.5916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7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新华路505号盛世天骄12-1-802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ZYZB-2017-S502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