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法院业务用房所需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17 17: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滦南县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法院业务用房所需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49990020003
项目联系人:曹佳庚 燕贺鹏 刘金锁
项目联系电话:0315-4111206
采购人:滦南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采购人地址:滦南县城中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18332670505
代理机构:滦南县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行政办公中心二楼0255室,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4111206
预算金额:21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5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4-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4-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里下载或到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电梯制造商投标的必须具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电梯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备C级及以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并提供电梯制造厂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工资发放证明或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为保证招投标的正常进行,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滦南县支行,账号:13001627436059558888,户名:滦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315-4111206。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由投标单位账户汇款或转账,且在凭证中(用途或附言栏)注明“电梯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前。
采购数量:7部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报名,想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从本公告附件里下载招标文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即报名成功。
项目名称:滦南县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法院业务用房所需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49990020003
项目联系人:曹佳庚 燕贺鹏 刘金锁
项目联系电话:0315-4111206
采购人:滦南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采购人地址:滦南县城中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18332670505
代理机构:滦南县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行政办公中心二楼0255室,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4111206
预算金额:21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5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4-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4-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里下载或到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电梯制造商投标的必须具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电梯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备C级及以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并提供电梯制造厂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工资发放证明或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为保证招投标的正常进行,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滦南县支行,账号:13001627436059558888,户名:滦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315-4111206。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由投标单位账户汇款或转账,且在凭证中(用途或附言栏)注明“电梯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前。
采购数量:7部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报名,想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从本公告附件里下载招标文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即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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