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初级中学中央空调项目竞争性谈判
开封市祥符区初级中学中央空调项目竞争性谈判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初级中学中央空调项目已由开封市祥符区政府采购办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开封县城关镇中心校,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初级中学中央空调项目
2、项目编号:XFJT 2017 017
3、项目总额: 65万元
4、采购地点:开封市祥符区第三实验小学
5、交货工期:签订合同后6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7、项目采购内容:开封市祥符区初级中学中央空调项目等(具体参数祥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3供应商需提供该厂家针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2.5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2.6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供应商。
2.7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7年 4月 17至2017 4 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四、报名携带资料:
投标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6、信用中国网业版7、另携带一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一套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4 月 28 日上午10: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开封县城关镇中心校
联 系 人:尚先生
电 话:13937805345
招标代理: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9387644103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