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教育厅内部审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教育厅财务处的委托,就河南省教育厅内部审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豫教招标采购-2017-11号
项目名称: 河南省教育厅内部审计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段划分:本招标文件共分 1 个包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因特殊情况,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须在郑州市)(经营范围涉及审计业务)。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
(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六).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经营范围涉及审计业务的营业执照。
4.必须具有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服务工作经验;有丰富教育系统审计服务经验的投标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在郑州市。
6.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社会公信力,近三年未受过法律、法规处罚。
7.拟派单一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且执业经验不少于3年。
注:以上资质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人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日期必须在公告日期之后)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7年4月17日。
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hnzbedu.cn。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7 年4月17日起至2017 年4月24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30, 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及电话: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
5.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电子版自带U盘拷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 年5月8日下午14:30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
七、有关说明
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列入我公司不良记录名单。
八、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
标书购买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1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17
采购人名称: 河南省教育厅财务处
采购人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集中办公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691856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