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学林小学运动场及末端排水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新安县学林小学运动场及末端排水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学林小学运动场及末端排水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薄改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安县学林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安县学林小学运动场及末端排水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086号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 项目概况:新安县学林小学东南角建设学林小学运动场及末端排水工程,前期三通一平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学林小学整体建设规划已经环评通过。运动场总面积约7000平方米,看台约4米高,68米长,铺沥青基地、塑胶跑道、仿真足球草坪。
2.5 项目建设地点:新安县学林小学
2.6 资金来源:薄改和自筹资金
2.7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8 预算金额:约269万元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拟派本项目“五大员”人员岗位证书(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提供近一年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一年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一年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 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承担类似项目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承担类似项目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县、区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需在报名公告发布日期内)。
3.4.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4.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4.4投标企业出具报名资料真实、合法、有效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企业已通过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运行良好;
3.6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7根据项目需要,投标人需提供拟供本项目
3.7.1悬浮拼装地板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3.7.2透气型塑胶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7.3国体认证中心颁发的人造草NSCC产品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7.4生产厂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资质证书中需体现生产字样)。
3.7.5.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月 17日至2017年4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新安县新城黄河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本项目“五大员”人员岗位证书(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提供近一年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5) 项目经理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一年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拟派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一年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6)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7)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8)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需在报名公告发布日期内)。
(9)企业已通过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10)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7.1项、3.7.2项、3.7.3项、3.7.4项均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含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4.2项3.4.3项3.4.4项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承诺函原件外)皆需提供原件,报名资料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报名时和开标时间前一日对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新安县新城黄河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09时30 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新安县新城黄河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学林小学
地 址:新安县新城金斗南路学林小学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838864515
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9号长兴尚街0幢3-312
联系人:宋冰、黄博
电 话:13333870675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