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国家级示范性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布馆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鄂州市国家级示范性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布馆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已列入鄂州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鄂州财采计备[2017]XM1246号,采购人为 鄂州市国家级示范性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指挥部 ,采购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采购预算:672万元;
2.2、采购范围:基地各馆室的课程设计、图纸设计、设备制作安装调试和后续服务等。其中包括课程资源开发及课程文化设计制作安装;馆室效果设计及施工;配套基础设施及专用设备制作安装;项目操作使用培训及师资教学培训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3、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3.3、供应商须具有展陈工程企业叁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4、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月往上推36个月)以来承担过国家级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场馆展陈项目业绩一例;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下同)(0711-3258370)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展陈工程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月往上推36个月)以来承担过国家级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场馆展陈项目业绩一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 年或2016年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 年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5月8日上午9:3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
单位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帐户:17615101040002480
行号:103531061517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7年5月8日上午8:30-9:30时提交至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职工之家),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职工之家)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4月17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
8.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国家级示范性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指挥部
地址:鄂州市国家级示范性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联系人:吴志义 联系电话:0711-3258360
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欧亚琪 联系电话:0711-3215839/15871502752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