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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永安村室外给水污水管网项目工程-新建150m3水塔及配套主干管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17 11: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怀来县永安村室外给水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水塔)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38030170001
项目联系人:代峰
项目联系电话:0313-6219388
采购人:怀来县存瑞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6891327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6219388
预算金额:63.64250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5月09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4-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4-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怀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怀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来县沙城镇交通局大楼东300米创业服务中心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313-7055092)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报名材料(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均为真实且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若该证件的复印件无法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有效查询,投标报名单位还须提供该证件的原件核查。若因报名材料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及与原件的一致性等问题导致报名不通过的由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负责)(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需携带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所持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申请人恕不接待。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项目编号:DHZB-2017-HL-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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