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鸡公山风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阳鸡公山风景区导视系统制作与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鸡公山风景区导视系统制作与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鸡公山风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鸡公山风景区导视系统制作与安装项目。
2.2招标编号:HTZB-2017-115
2.3工程地点:信阳市。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供货安装期:40个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标识标牌、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经营许可范围,并具备国家相关机构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合法唯一授权书;
3.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或经销商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3A风景区或3A风景区以上的类似项目,需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合同等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够叁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不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
3.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5.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 3 月 28 日至2017年 4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进行报名,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证件带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二份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 2017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鸡公山风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137231306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农科路向西200米万达中心23A20-22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537621724
监督单位:鸡公山管理区旅游文化局
监督电话:1356979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