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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2017年工程维护第一批)(第二标段)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27 18: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2017年工程维护第一批)(第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2017年工程维护第一批)(第二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JMYS-GCWH-SG-2017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璐、杨娜

项目联系电话:(010)53105831、531058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石厂路1号

联系方式:李骥(010)696591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璐、杨娜(010)53105831、5310583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概况

京密引水渠是北京市重要的输水通道,担负着首都工业、生活输水任务。始建于1960年10月,1966年5月全线通水,始于龚庄子进水闸,流经密云、怀柔、顺义、昌平、海淀五个区县,全长105.059km。

本标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水库管理所:1)水库主副坝、渠道除草工程;2)库区防护网日常维护工程;3)冬输运行维护工程;4)水库所六台变压器代维护工程;5)进水闸新修水簸箕及零星整修工程;6)进水闸叠梁平台整修工程;7)东溢洪道右岸山体增设防护栏工程;8)水库所机电线路柴油发电机组日常维护工程;9)库区及水文站配电照明设施维护更换工程;10)怀柔水库西溢洪道混凝土缺陷处理工程。

(2)工程建设管理所:1)工程应急抢险设备维护保养工程;2)防汛物资仓库彩钢房更新及院内地面整修工程。

(3)李家史山管理所:1)史山段雨洪入渠口及排水沟清理工程;2)史山管段渠道浆砌石坡面及平台杂草清理工程;3)史山所防撞墩维护工程;4)史山所怀长路2号桥下游渠道挡墙上部砌石边坡整修工程;5)寺上公路桥至半壁店交通桥左右岸挡墙帽石修复工程;6)范各庄涵洞进口砌石部分整修工程;7)寺上涵洞进口边坡浆砌石工程;8)寺上公路桥至东石槽桥渠道左岸滨河路维护工程;9)赵各庄涵洞进出口整修工程。

二、工期计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缴税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6、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8、在北京水利建设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6.4536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100米左侧白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②上述资料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提供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则一律开具普通发票。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报名时,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换发后新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证副本(或安全承诺书)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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