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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路政局审计服务(2017—2019年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24 13: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路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路政局审计服务(2017—2019年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路政局审计服务(2017—2019年度)项目

项目编号:SITEN-SZC-S20171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芸芸

项目联系电话:63234076*10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路政局

地址:徐家汇路579号

联系方式:柯庆宝 (021)530119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芸芸 63234076*1023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路政局审计服务(2017—2019年度)共招取5家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及造价咨询资质和专业服务人员,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能为上海市路政局的各类项目(咨询服务金额20万元以下项目)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配合发包方完成其他必要的工作。本次招标确定的5家中标单位为具有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的意向合作单位,具体的审计项目以上海市路政局实际委托为准。根据审计需要,审计项目可委托联合体进行审计,也可以在联合体中标单位中单独委托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按《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沪会协【2011】62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核评审(复审),确定为B类及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审计工作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如以联合体投标时:(1)联合体牵头主办单位必须是: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按《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沪会协【2011】62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核评审(复审),确定为B类及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2)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主办方和配合方的权利与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5)联合体各方都必须符合第1、第2条合格供应商条件。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属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4、2015年以来投标人和其所属注册执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以上行业惩戒。3.5、联合体所有成员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4日 16:23 至 2017年03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4日 12: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4日 12:30

六、开标地点:

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携带一套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2.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3.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证明材料(联合体所有成员(如是));5. 联合体投标框架协议书(如是,格式见附件),于2017年3月24日~2017年3月31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标书费500元。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信息表

 

请确认贵公司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需提供资格证明)

请提供开票信息:

单  位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注:1.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客户无需填写此表,开具专用发票的需将上表填写齐全;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税务局网页查询结果截屏)、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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