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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东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23 16: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花东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703-ST10588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花东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996,750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费用单价

最高限价

人民币

费用

最高限价

人民币

污泥处置服务

30/

自合同签订之日

 一

365/

用)

399.675万元

 

2.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3.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324日至2017412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有效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 价:人民币300元整/包组(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23日 至 2017年04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41310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十、开标时间:2017041310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北33号
联系人:王章林联系电话:020-86849250
传真:020-0000000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人:刘家栋联系电话:020-87303028
传真:020-87302980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章林 联系电话:020-8684925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葛小姐联系电话:020-8730302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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