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华普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DHP2017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伟、徐超
项目联系电话:0531-557106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址:济南市南北丹凤街3号
联系方式:郑伟 sdhpzb@163.com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华普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伟、徐超
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工业南路103号南办公楼3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山东华普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委托,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SDHP2017008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数量:本项目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共分1个包,不允许拆包后投标;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463.73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供货能力的法人单位;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4、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购买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以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现场报名审核时需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投报人公章、简单装订)。
六、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工业南路103号南办公楼302室。
3、售价: 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12日8:3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3、接受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山东华普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济南市工业南路103号北办公楼1楼报告厅)。
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山东华普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3号南办公楼302室
3、项目联系人:郑伟 徐超
4、联系电话:0531-55710661
6、电子信箱:sdhpzb@163.com
7、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山东华普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东环支行;
帐号:117261400000002281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供货能力的法人单位;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4、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3.7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工业南路103号南办公楼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以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现场报名审核时需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投报人公章、简单装订)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山东华普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济南市工业南路103号北办公楼1楼报告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