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寨子城市综合管理指挥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23 16: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辛寨子城市综合管理指挥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DZC2017004
二、招标内容:机房建设及相关硬件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监控视频联网平台、监控大屏幕系统、监控前端设备、精密空调、环境监控)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注:(1)截至2017年4月13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3日起至2017年3月29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南大厦B座1518室。
六、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资质证明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14日8:30至9:00(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4月14日9:00(北京时间)。
十一、招 标 人: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办事处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全玲玲 徐鹤 电 话:0411-86501313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南大厦B座1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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