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软硬件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采购条件
义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软硬件平台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义马市国土资源局,招标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编号:YMZFCG[2016]第172号
2.2 项目名称:义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软硬件平台建设项目
2.3 项目地点:义马市国土资源局
2.4 招标内容:数据库服务器、虚拟化服务器、磁盘阵列、数据库审计、备份一体机、网闸、防火墙、UPS不间断电源、ArcGIS软件、虚拟化软件、办公设备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项目投资:208.87万元
3、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设备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数据库审计设备、接入防火墙设备、WEB防火墙设备、入侵防御设备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备份一体机设备、网闸设备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5、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6、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三门峡市辖区必须提供,其他地区若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7、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义马市财政局一楼102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核心产品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设备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数据库审计设备、接入防火墙设备、WEB防火墙设备、入侵防御设备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备份一体机设备、网闸设备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三门峡市辖区必须提供,其他地区若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元)
交款形式为:汇款或转账,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败户转出;潜在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其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经三路支行
交款账号:4100 1523 0990 5250 0585
交款日期:2017年4月7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5 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4日9:0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义马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义马市财政局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马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0398-5655799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广汇国贸大厦A1202室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5 18137162427
监督单位:义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 话:0398-583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