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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火车东站片区交通整治工程(交通设施设备部分)公开招标公告(重招)

作者: 发布于:2017-03-23 16: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韶关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火车东站片区交通整治工程(交通设施设备部分)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0-201703-201701-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火车东站片区交通整治工程(交通设施设备部分)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19,089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预算金额

1

火车东站片区交通整治工程(交通设施设备部分)

一批

详见具体项目需求

3,219,089.00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中标人不能在中标价之外加收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任何费用。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2)、(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第2.5、4.3和4.4)

2.  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正本为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办理邮购。

购买标书时须带以下资料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24日 至 2017年03月3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413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04131500

十一、开标地点: 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24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韶关市公安局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1号
联系人:罗冬华联系电话:0751-8462906
传真:8462431邮编:512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联系人:郑小青联系电话:0751-8616600
传真:0751-8616600邮编:512026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冬华 联系电话:0751-8462906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邹代锋、郑小青联系电话:0751-86166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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