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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2014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结余资金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23 16: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市东营区2014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结余资金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2014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结余资金工程监理(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7-1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工程规模

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元)

监理

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或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000.00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3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301室)。

3.方式:报名工程监理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6年1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拟投标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17日08:30时至2017年4月17日09 :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四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四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农业局

地址:东营区新区2号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 戴主任

联系方式:0546-8262312

2.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系人:高先生、薄女士

报名联系方式:0546-8270778

业务联系方式:0546-8260152

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进行公证

发布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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