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同益路-振兴路及益民路-振兴路交叉口交通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同益路-振兴路及益民路-振兴路交叉口交通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同益路-振兴路及益民路-振兴路交叉口交通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440515-201703-611-0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54-858867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先生0754-85861273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同益路-振兴路及益民路-振兴路交叉口交通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的委托,对同益路-振兴路及益民路-振兴路交叉口交通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703-611-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同益路-振兴路及益民路-振兴路交叉口交通设施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900684.29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采购内容:同益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工程主要内容: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等;益民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工程主要内容: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道路中央隔离栏等;具体详见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广东恒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的内容。
2. 项目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同益路-振兴路及益民路-振兴路交叉口;
3.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2017092。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2015年或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含合法法人机构在项目所在地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取得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合格证》;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要求:近3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015年或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合格证);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8、以上第1至7项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按A4纸规格依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2日上午10时00分(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4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3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588679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61273 邮编:5158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2015年或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含合法法人机构在项目所在地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取得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合格证》;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要求:近3年);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6842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4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015年或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合格证);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8、以上第1至7项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按A4纸规格依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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