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固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固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对固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固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1.2资金来源:自筹;
1.3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固始县中医院高端数字减影机采购项目。采购内容:高端数字减影机一套。
第二标段:固始县张广庙乡卫生院全自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一套。
1.4项目编号:YHZB-2017123号
1.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1.2须提供2015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1.3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完税证明或其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2.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2.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
2.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
2.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商。不接受重复授权设备投标,即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授权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2.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7投标人可以对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中两个标段。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3.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
3.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2311室(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3层)。
3.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3.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②“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原件。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按顺序装订,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3层)。
4.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3层)。
5.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委 托 人:固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固始县蓼北路486号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13723100155
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637132533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