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裕正-公开招标-FJYZ-HW2017-025-网络安全设备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网络安全设备
项目编号:FJYZ-HW2017-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60210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2楼及8-12楼
联系方式:许耀宗,0592-51805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先生,602103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一 | 1 | 安全运维审计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上网行为管理和审计系统 | 1 | ||
3 | 核心交换机 | 1 | ||
4 | 防火墙 | 2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 (2)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近半年内或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可以不提供该表格,但应作备注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人的资格声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人的资格声明”)(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1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2017 年 3 月 21 日至2017 年 3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3:00 至 5:00 (北京时间)到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购买文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