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选聘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新乡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委托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新乡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选聘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单位携有关资料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
新乡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选聘服务机构。
二、项目所在地: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招标内容:
选聘3家服务单位:第1标段:2家税务师事务所配合新乡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等服务相关工作;第2标段:1家会计师事务所配合新乡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等服务相关工作。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4.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4.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查询对象: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间在有效期内。)
4.7、第1标段投标单位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注册税务师的人员在6人以上(含6人),第2标段投标单位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注册会计师的人员在6人以上(含6人);
4.8、第1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税务师,且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后工作满3年;第2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会计师,且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后工作满3年;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采购人业务需求。
六、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为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每家单位只能投报一个标段,中标一个标段;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时间:2017年 3 月8日—2017年 3 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道清路新一街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和平路与向阳路交叉口向西80米路南(中医院斜对面)万信酒店5楼会议室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十二、监督部门
高新区地税局税政法制科 联系电话0373-3879058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
地址:新乡市振中路南段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9089788
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道清路新一街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383849396 03735116868
2017年 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