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竞争性磋商

作者: 发布于:2017-03-01 15:26:3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行政区域 武汉市 公告时间 2016年12月08日 09:38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6年12月08日 09:00至2016年12月15日 17: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欢乐大道岳家嘴公务员小区三期38栋2单元301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12月26日 08:30至2016年12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民之家)4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6年12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民之家)4楼开标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先生、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10 63348639,010 63348925
  采购单位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027 83350805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先生 余先生 010 63348639,010 63348925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项目编号:0701-1640700502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 63348639,010 63348925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027 833508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先生 余先生 010 63348639,010 6334892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的社会资本和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武汉地铁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通过选定的基金管理人与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代表)及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仅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可参与竞争。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12月08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欢乐大道岳家嘴公务员小区三期38栋2单元30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6日 08:30 至 2016年12月2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民之家)4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2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民之家)4楼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 63348639,010 6334892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应以银行电汇、网银方式交纳 200万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3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