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东川区2016年退牧还草(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编号:中盈招字201701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云南省东川区2016年退牧还草(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
1.2项目编号:中盈招字2017017
1.3采购预算:547500.00元(大写:伍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1.4招标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化肥 | 15%钙镁磷肥。 | 108750 | 千克 |
2 | 化肥 | 复合肥比例为:氮22,磷18,钾10。 | 175500 | 千克 |
投标人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1.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5.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5.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5.1.2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201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11至2017年1月3个月税票/缴款书、社会保险申报表/缴款书);
1.5.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2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5.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
1.7交货地点:铜都街道、因民镇项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