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室、门卫室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室、门卫室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室、门卫室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M-2017-02-92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爽、庞冬梅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805780、876446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0431-88939499
联系方式:何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爽、庞冬梅 0431-86805780、8764466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室、门卫室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100%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市民康路555号。
2.2 招标范围:信访室及门卫室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建设规模:508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5月2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
3.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监督人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0431-8986565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2.07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01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2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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