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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2-23 16: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 梅州市梅县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1-201702-01005-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311,6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道路清扫保洁、门店上门收集垃圾、垃圾收运、道路洒水除尘、道路冲洗、道路隔离栏抹洗、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桶)更新、购置等环卫作业承包管理;
     2.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计划编号:M3-201702-01005-006。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环卫行业颁发的环卫服务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会。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政府采购评审会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5.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环卫行业颁发的环卫服务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2月24日 至 2017年03月0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益民大厦五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316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益民大厦五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03161500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百花洲益民大厦五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2 月 24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0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地址:梅县新城行政区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3-2587051
传真:0753-2587036邮编:5147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联系人:邹仲联系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3-2587051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诸必雄联系电话:0753-239893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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