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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中医院全自动分析心电图机、心电除颤仪、中央监控遥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2-17 15: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明光市中医院全自动分析心电图机、心电除颤仪、中央监控遥测系统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M117-2033

明光市中医院现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明光市中医院全自动分析心电图机、心电除颤仪、中央监控遥测系统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及参数:

(一)货物清单

包号

名称

配置参数及要求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全自动分析心电图机

见附录

1

23000

用于120救护车抢救病人

2

心电除颤仪

见附录

1

39000

用于120救护车抢救病人

3

中央遥测心电监护系统(1X8

见附录

1

110000

用于病人心脏手术后的心电监测

 

附录----配置技术参数要求:

 

全自动分析心电图机

1、主要技术要求                                                                                                                                                                                          

 1.1、导联要求:6道记录,标准12导联;

 1.2、输入阻抗:≥50MΩ

 1.3、频响:0.05-100Hz-3db);

*1.4、增益:2.551020mm/mv 及自动;

 1.5、标准灵敏度:10mm/mv±5%

 1.6、记录方式:内置热阵式记录器,能够打印ECG波形和中文报告,可手动和自动记录ECG波形,可测量记录ECG波形和测量结果,可测量心律;

 1.7、可分析记录ECG波形和数据及中文分析结果;

 1.8、可记录某一导联的1-5分钟或100200次脉动波形和R-R趋势测量报告;

 1.9、可记录某三个导联的1-3分钟的ECG波形和心律不齐分析报告;

 1.10、可记录中文的患者信息,如:ID编号、性别、年龄、姓名、身高、体重、病房号等信息;

 1.11、心律不齐分析:当在分析记录过程中监测到心律不齐时,可自动进行延长记录功能,心律不齐分析延长记录;

 1.12、回顾记录功能:在自动记录、心律不齐检查及R-R趋势测量方式下可记录前10秒的ECG波形;

 1.13、电源要求:交直流两用,交流220V 50Hz

*1.14、内置存储器:内置存储器可存储128组以上的检测波形和测量值;

*1.15、内置显示器:≥5.6英寸带有背光源的LCD触摸显示屏,可现实3612ECG波形,中文参数、中文操作程序菜单等;

2、设备主要配置要求

 2.1、配置原装心电导联线;

 2.2、配置原装蓄电池;

 2.3、配置原装吸球、电极夹;

   心电除颤仪

1、主要技术要求       

除颤器:                                                                                                                                                                                   

1.1、多脉冲双相波除颤技术;

1.2、能量等级:2-200J

1.3、充电到最大能量时间:≤8s

1.4、电击循环时间:≤25s

1.5、内部安全放电时间:≤20s

1.6、同步除颤:R波后25ms与心搏同步;

1.7、病人阻抗:25-220,设备自动适应;

1.8、除颤模式:异步、同步,除颤电极手柄不分左右;

1.9、除颤电极:电极板、电极片,除颤手柄不分左右方向;

心电:

1.1、波形显示:36导心电;

1.2、输入:CF级,34导病人导联线;

1.3、灵敏度:0.250.512cm/mv

1.4、心率显示:30-300/分,精度:±2/分;

1.5、心率触发报警时间:<4s

1.6、除颤恢复时间:<5s

1.7、共模抑制:≥80db;对工频干扰抑制:≥100db

其他:

1、LCD屏幕:高精度液晶显示器,有背光;尺寸≥132×75mm

2、电源:交流电100240V50/60Hz

3、电池续航时间:可续航3.5小时或100次最大能量电击;

4、充电时间:5小时内充满;

5、充电方式:自主循环充电、放电;

6、打印纸:热敏打印,72mm宽、长度>20m

7、打印分辨率:8/mm(幅度轴),40/mm(时间轴)在25mm/s

2、设备主要配置要求

2.1、配置原装心电导联线;

2.2、配置原装蓄电池;

2.3、配置原装除颤手柄;

中央遥测心电监护系统

主要技术要求:   

中央监护系统

1、中央站配置:

1.1、中央监护仪主机1台;

1.2、外置记录仪1个;

1.3、具备双屏显示功能;

1.4、语言:中、英文;

2、显示屏:

2.1、规格:≥19寸液晶显示屏,两台;

2.2、波形:可显示心电(ECG)、ST段、心率(HR)、呼吸(RESP)、血氧饱和度(SpO2)、脉率(PR)等;

2.3、支持大字体模式;

3、报警功能:

3.1、遥测设备所有报警均在中央站显示,提供生理报警、技术报警;

3.2具有优先级报警设置功能,不同的病人有不同的报警级别,应符合临床关注重点;

3.3、具有心律失常分析和报警功能;

4、网络性能:

支持3GWiFi、无线、遥测、混合等方式联网通讯,支持床边监护仪和遥测设备共用一套网络进行联网通讯;

5、回顾功能:

5.1、每台监护设备可存储和回顾≥240小时的趋势数据;

5.2、每台监护设备可存储和回顾≥95小时的全息生理波形;

5.3、每台监护设备可存储和回顾≥720项的报警事件;

5.4、每台监护设备可回顾≥12小时的短趋势数据;

6、具有自动识别床位功能,

7、支持对病人远程监护,并具备呼叫病人功能;

多参数数字遥测收发器

1、监护参数:

   心电+血氧机型:

  -心电(ECG)、呼吸(RESP)、血氧饱和度(SpO2)、脉搏(PR);

 

2、显示功能:

2.1、屏幕尺寸:≥1.46英寸LED彩色显示屏;

2.2、显示内容:床号、参数名称、参数测量值、参数测量波形(ECG波形或PLETH波形显示)、血氧管住棒图、联网符号、无线信号强度指示、电池电量指示;

2.3、支持心电IIIIIIavRavLavFV各导联波形显示;

 

3、性能特点:

3.1、重量:≤140g,可放包中配挂,便于病人随身携带;

3.2、防水抗摔:防水等级IPX7、抗摔高度≥1米;

3.3、具有自动关屏功能,在无操作时进入低功耗模式;

3.4、智能识别功能:智能识别心电导联线(3/5导,欧/美标),无需特别设置;

3.5、采用AA电池供电,单ECG连续测量≥100小时;ECG+SpO2连续测量≥36小时;

3.6、具备低电量提示功能,具备更换电池不掉电功能(支持拆卸电池后20秒时间内部掉电);

3.7、支持通过内置WiFi将数据上传遥测中央站;

 () 质量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质保要求

售后服务承诺(必须响应或优于以下条款):

1、提供该设备完整的技术资料、配置清单、国家验收标准及安装技术范围。

2、整机免费保修两年。保修期内设备开机率≥95%,保修期内如出现频繁机器故障或其他质量问题,应无条件予以全新更换或全面检修。

3、维修响应时间:维修人员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此条款也适用于保修期外。

4、每年应定期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回访。

5、五年内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不定期为买方相关人员提供免费维修培训及技术交流服务。

6、设备到货后,厂方应指派专人随设备到现场会同买方人员共同参与设备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整机安装、调试,并负责免费培训买方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安装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安装调试过程所发生的费用买方一概不予负责。安装调试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合格证。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供货地点:明光市中医院

(五)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供货方凭加盖单位公章的《供货验收单》及正规发票,招标人向供货方支付95%货款,余下5%货款待保修期满产品使用正常情况下结清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投标企业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有效),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产品销售授权函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原印章;进口设备必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原印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产品彩页图谱及参数介绍;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8.报名或领取询价公告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时间至开标截至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企业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7)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应按投标产品的实际名称、型号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如在评标时发现这种情况将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本项目为一个整包。

5、投标有限期:60个日历天

6、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7、该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全自动分析心电图机23000.00元,心电除颤仪39000.00元,中央遥测心电监护系统110000.00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以上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单位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包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 201722715时 ”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9、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 201722715时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 206(祁仓路98号“三个中心”办公楼二楼)。

10、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 206(祁仓路98号“三个中心”办公楼二楼)。

四、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费

报价人随报价函缴纳投标担保金(人民币)0.3万元,投标担保金采用现金缴纳,由采购人于报价现场收取。中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担保金,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担保金当场退还。未缴纳担保金的报价无效。(报价担保金需用信封密封且标明单位名称、金额等)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50%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五、资格审查

报价前,采购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原印章;进口设备必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原印章。

5.报价人须有询价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如报价人不是生产厂家,必须提供询价货物相应销售授权函原件;

 6.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原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封入投标文件袋,(1-7项需同时单独手持);以上证书、材料未按规定携带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按无效处理。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明、质量和服务等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最低评标价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价格相同的供应商将进行二次报价,按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该项 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明光市中医院  王文军联系,联系号码:13505505210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3、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勘察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采购函答疑及澄清: 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报价人对采购函有疑问,20170222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248a10d8-ded1-4342-9cae-f879cb19e914&CategoryNum=008),招标人将在20170223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询疑文件必须写明理由和建议条款,并且注明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光市中医院

联 系 人:王文军

电 话:1350550521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成丽

电 话:13615505532     17755022001

2017217

 

八、 合同

1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招标人(买方): 电 话:

中标人(卖方): 电 话:

   招标人通过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将本项目招标合同授予中标人。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

   本合同所采购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在中标人投标书“采购项目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包括一般条款);

2)招标文件说明函;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书;

4)中标通知书;

5)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有)。

3、合同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承诺: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分项价格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后附)。

4、付款条件

    采购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供货方凭加盖单位公章的《供货验收单》及正规发票,招标人向供货方支付95%货款,余下5%货款待保修期满产品使用正常情况下结清。

5、供货时间

    现货(合同签订的同时把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和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履约保证金数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招标人(买方): 中标人(卖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 合同的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买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①本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本合同专用条款

⑤本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①标的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负责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

②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③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④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①合格的销售发票;

②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③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④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买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索赔

16、索赔

    (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①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②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③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履约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

    (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采购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卖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五天内退回。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2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

(十一)争议解决

21、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附件:投标书组成(参照格式文本)

1、封面

明光市政府货物采购项目

投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包号: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2.报价书

报价书

: (采购人)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 项目(编号)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投标。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服务,整包投标为人民币(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服务的交货并交付招标人验收。

3、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担保金,并且承诺遵守询价文件中关于投标担保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通讯地址:

电话: 传 真: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书(手持至开标现场,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时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5、报价清单

报价清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备注

 

 

 

 

 

 

 

 

 

 

 

 

 

 

 

 

 

 

 

 

 

 

 

 

 

 

 

合计总价:人民币

投标人: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备注:报价清单表格可根据投标人情况自行设计,但必须包括清单中项目。)

 

 

 

 

 

 

 

6、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合同供货,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八、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明光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担保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7、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8、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9、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其它询价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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