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公安局电梯、电梯井施工及装饰附属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蕉岭县公安局的委托,对 蕉岭县公安局电梯、电梯井施工及装饰附属工程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7-201702-228-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蕉岭县公安局电梯、电梯井施工及装饰附属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90,5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采购电梯1台;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若不是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出具的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者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应明晰); 4.投标人具备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 5.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会。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政府采购评审会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 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现场踏勘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行前往蕉岭县公安局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证明加盖招标人公章,投标时将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不提供将作废标处理。联系人:何女士,联系方式:13923029235。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2月16日 至 2017年02月2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益民大厦五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 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2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02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蕉岭县公安局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北街十一号 |
联系人:丘女士 | 联系电话:0753-7182399 |
传真:0753-7182399 | 邮编:51413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人:余乐 |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丘女士 | 联系电话:13923029611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诸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