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安县工业大道南北路雨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新安县工业大道南北路雨污水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安县工业大道南北路雨污水提升改造工程
1.2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7】023号
代理机构编号:XCZB19-170103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安县城西部,北起G310国道,南接金水大道;现状车行道宽度为16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设计全长为2715.437米,雨污水工程预算总投资5501084.33元
2.2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
2.5预算金额:约550万元
2.6工 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3项合同额大约500万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连续近一年的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查询下载形式为准);
3.6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7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4.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无在建承诺书、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被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社保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其中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7年2月4日~ 2017年2月9日每天 8:30~12:00、14:30~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5.3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元/套,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下同)
时间:2017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整
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开标人员名单
刘宏庆、关璐瑶、史龙斌
九、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0.1 招 标 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3663870865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人和路52号
1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361518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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